近日,浙江省遂昌縣掛牌出讓云峰街道下馬村建筑用花崗巖礦采礦權,根據出讓文件:該礦出讓資源量5570.6萬噸,其中建筑用花崗巖礦控制資源量3262.5萬噸,風化殼(宕碴)控制資源量2308.1萬噸,剝離量150.2萬立方米,出讓時間為7年。
該項目生產規模為950萬噸/年,掛牌出讓起始價為42000萬元,成交價分七期繳納。第一期,繳納礦業權出讓收益總額的20%;第二期至第六期,繳納礦業權出讓收益總額的16%。
根據出讓文件,競得者還需履行以下義務:
——采礦權競得人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當地成立全資子公司,并以新成立的全資子公司申領采礦許可證及辦理相關手續。
——競得人在簽訂采礦權有償出讓合同之日起30日內建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與土地復墾基金賬戶,金額為2080.66萬元,
——本項目約361.6萬立方米花崗巖石料可作為荒料綜合利用,該部分資源量按建筑用花崗巖與荒料進行評估后兩者差價為3466.37萬元,已計入掛牌起始價。若實際開采所得荒料量多于361.6萬立方米,競得人應與遂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簽訂補充合同,并補繳出讓收益。
——競得人還需繳納政策處理費用合計25030萬元,采涉及礦山開采所需要的水、電、道路、加工堆放場地等事宜,由采礦權人根據需要與當地政府協商解決,相關費用由采礦權競得人自行承擔。
文章轉自:砂石骨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