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號:肇公易礦告字[2022]7號)
經批準,肇慶市自然資源局采用網上掛牌方式出讓1宗采礦權,并委托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掛牌交易,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人 名稱:肇慶市自然資源局
場所:肇慶市端州區信安六路9號
二、礦業權交易平臺 名稱: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場所:肇慶市端州三路24號
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廣東省封開縣平鳳鎮埇澇礦區建筑用變質砂巖、花崗巖礦采礦權 開采礦種:建筑用砂巖 地理位置:封開縣城212°方向,直距約9km處,行政區劃隸屬封開縣平鳳鎮管轄。
礦區中心地理坐標:東經111°27′35″,北緯23°21′33″。 面積:1.111平方千米。
資源儲量:查明建筑用變質砂巖礦控制資源量礦石量5554.08萬立方米,推斷資源量礦石量2347.57萬立方米。查明建筑用花崗巖礦推斷資源量礦石量1203.62萬立方米。全風化變質砂巖體積1597.18萬立方米,水泥配料用粘土量2268.00萬立方米。全風化花崗巖層(建筑用砂)體積199.20萬立方米,砂量87.65萬立方米,產砂率44%。
廣東省封開縣花崗巖礦權出讓
開采標高: 345米至 90米
資源開發利用情況:開采儲量為建筑用變質砂巖、花崗巖7398.94萬立方米。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經評審通過后,須與封開縣自然資源局簽訂《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基金管理“三方”協議》《土地復墾資金提取和使用監管協議》,并認真履行協議中的相關義務。
擬出讓年限:22年 含基建期3年,閉坑治理期0.5年
廣東省封開縣花崗巖礦權出讓
風險提示
(一)競得人因礦區范圍、配套設施范圍的土地、林地等權益問題與當地村、小組及村民無法達成協議,或建設運輸道路、皮帶廊等項目無法通過相關部門審批,而導致礦山無法按期建設和生產,均屬競得人自身原因導致,并自愿承擔因無法履行本公告約定事項而導致的違約責任,自愿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風險和損失。
(二)競買人必須要充分了解和熟悉現行的礦產資源開發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政策,因法律法規及政策變化所造成的風險由競買人自行承擔。礦區范圍已完成的《儲量核實報告》《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等均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出具,但有關礦體的規模、形態、儲量、品位等可能與實際開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預見的風險。對此,競買申請人應知悉并自行評估和承擔風險。
(三)礦山開采及生產銷售等配套設施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文件規定,競得人應自行評估投資費用。
(五)競得人建設礦山運輸道路、碼頭、皮帶廊等項目,以及辦理采礦權登記的前置審批要件時,應自行熟悉產能核定、環保、水利、林業等部門法律法規政策的特殊要求,競買人應充分了解,慎重決策,風險自擔。
(六)本次采礦權出讓范圍所涉及的土地權屬和其他地上附著物(如林木、耕作物、固定設施),以及道路、安全距離內的房屋及輸電線等相關權屬的處置,因補償、拆遷等問題需與周邊鎮、村及群眾協商的事宜較多,競買申請人在競買前應到采礦權屬地現場考察,并向礦區所在鎮、村充分了解清楚具體情況。對競得后可能向第三方作出補償等問題,由競得人依據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解決,相關費用和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由競得人承擔。
(七)競買申請人應詳盡了解本次出讓采礦權實地現狀及本公告所列條件、約定等,競買申請人繳納交易保證金視為對本次出讓活動所列條款全部接受,并自愿承擔一切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