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治時間
即日起至11月底,開展為期一個月集中攻堅整治工作。
二、整治內容
2、濕法作業區及廢水處理區周邊應當設置圍堰,各工序生產廢水收集后循環利用,不得外排。
3、廢水收集池、沉淀池等構筑物須采取防滲漏措施,管道設置應當規范、標識清晰并保持暢通,禁止“跑冒滴漏”現象發生。
4、重點產塵生產場所(工藝)配套箱式或密閉負壓等除塵設施。
5、石粉堆場應設置圍擋墻,配套防塵網等除塵設施,有條件的應加蓋頂棚。
6、鼓勵配套專用吸塵器(車)、灑水車或沖洗保潔等治理設施建設,清洗廢水納入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循環利用。
7、進一步加強廠容廠貌整治和保潔工作,因地制宜搞好廠區綠化。
(三)鼓勵采用先進生產工藝和高效污染物凈化技術,提高行業和污染源的排放控制技術水平,降低污染物排放強度。
三、整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