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辦信訪件事項
投訴武寧縣泉口鎮樓下村11組,非法開采石頭破壞生態環境。
二、交辦信訪件
由武寧縣人民政府承辦,6月9日收到,6月16日辦理反饋。
三、信訪件訴求
無
四、被舉報對象基本情況
泉口鎮樓下村11組非法開采大理石礦位于劉家山,該區域與湖北省陽新縣交界,經武寧縣林業局確認權屬為武寧縣,湖北人陳輝在此違法開采大理石礦。
五、調查核實情況
因劉家山位于兩省交界,違法采礦行為時有發生,武寧縣政府一直以來都高度重視,2020年12月1日縣自然資源局執法大隊和泉口鎮政府就制止一起非法盜采大理石礦行為,并對開采設備予以強制拆除。
2021年3月23日泉口鎮政府接到群眾舉報,劉家山有人私自架設設備非法開采大理石礦。接到舉報后,3月25日縣自然資源局柯哲成副局長、泉口鎮鎮長袁世忠帶領縣自然資源局工作人員、泉口鎮執法中隊、派出所等相關人員到劉家山現場制止私自盜采國家礦山資源行為,到達現場時作業人員已提前全部撤離,未找到相關違法開采人員;5月25日縣生態環境局與泉口鎮政府到劉家山制止私自盜采國家礦山資源行為,到達現場時作業人員已提前全部撤離;5月28日縣自然資源局執法大隊、縣生態環境局、縣林業局、泉口鎮政府、泉口派出所再次到劉家山打擊非法開采行為,到達現場時作業人員已提前全部撤離,未找到相關違法開采人員;6月3日通過洋港鎮自然資源所工作人員聯系到了違法開采人陳輝,縣自然資源局執法大隊、縣生態環境局、縣林業局、泉口鎮政府共同在縣自然資源局403室對其進行了約談,并下發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武自然資執責停字[2021]033號),約談過程中,陳輝提供了相關證據(湖北省陽新縣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停產通知、承包協議、陽新縣月山林場四至等)對劉家山(湖北人稱為黑巖尖)權屬提出質疑,同時借接打電話提前離開。
經調查核實,湖北人陳輝在劉家山私自盜采國家礦產資源行為,破壞當地植被和胡橋河流域環境,情況屬實。
六、存在問題
違法當事人一直不露面配合相關部門行政執法。
七、處理整改情況
整改措施:對劉家山區域加大巡查力度,如發現非法開采行為,將對違法開采設備予以扣押,并對違法開采行為進行立案查處,如達到刑事移送標準將及時將案件移交武寧縣公安局。
八、問題解決情況
6月10日接到九江市解決群眾身邊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推進小組辦公室督辦通知后,6月11日,縣生態環境局、縣自然資源局、泉口鎮政府再次到劉家山進行巡查,到達現場發現大型挖機和現場作業人員均已撤離,已停止違法開采行為。未見到相關違法開采人員。下一步我縣將督促違法開采人陳輝對破壞的生態環境進行恢復。
九、向社會公開情況
6月16日在武寧縣政府網站公示公開。
十、其它需要說明的情況
不屬中央環保督察及“回頭看”反映過的問題。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