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泌陽縣春水
飾面用花崗巖礦采礦權拍賣出讓公告
為促進我市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和增儲上產,經駐馬店市人民政府批準,受駐馬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委托,按照《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交易規則>的通知》(自然資規〔2023〕1號 )、《河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河南省礦業權出讓交易實施細則>的通知》(豫自然資規〔2023〕1號)相關規定,現就“河南省泌陽縣春水飾面用花崗巖礦”采礦權網上拍賣出讓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讓人
名稱:駐馬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地址:駐馬店市驛城區文明路1198號
二、采礦權交易平臺
名稱:駐馬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址:駐馬店市驛城區文明路1196號
三、采礦權基本情況
本次拍賣出讓采礦權的出讓礦山名稱、地理位置、開采礦種、開采方式、面積、開采標高、生產規模、可采儲量、起始價、競買保證金、礦區范圍拐點坐標等基本情況見附件1。
河南省泌陽縣春水飾面用花崗巖礦出讓年限:20.4年(含基建期1年),從采礦許可證有效期開始之日起計算。
本次擬出讓采礦權編制了《礦產資源開采和生態修復方案》,已通過評審,競得人須根據擬出讓采礦權的《礦產資源開采和生態修復方案》、河南省綠色礦山建設要求實施開采和生態修復并依法履行相關義務。
四、競買人資格條件
(三)其他須具備的條件。
本次采礦權拍賣出讓在競買資格確認時,嚴格審查競買人資格。
五、出讓方式和交易時間
(一)出讓方式
本次采礦權出讓方式為拍賣(采用網上申購與網上報價方式進行交易)。
(二)交易時間
公告時間:2024年5月21日8:00至 2024年6月18日18:00。
網上申購時間:2024年5月21日8:00至 2024年6月18日18:00。
資格審查材料受理時間:2024年5月21日8:00至 2024年6月18日18:00。
資格審查時間:2024年6月19日8:00至 2024年6月27日18:00。
競買保證金繳納時間:2024年6月28日8: 00至2024年7月2日17:00(以競買保證金到達收款銀行時間為準)。
拍賣報價開始時間:2024年7月3日9時。
六、拍賣文件及申請報名方式
(一)拍賣文件
拍賣文件從駐馬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下載獲取。
競買人登陸駐馬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https://ggzy.zhumadian.gov.cn),點擊“交易信息”-“礦權交易”,選擇意向采礦權資源,瀏覽或下載拍賣公告、須知、附件等相關出讓文件。
(二)申請報名方式
競買人可登陸駐馬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https://ggzy.zhumadian.gov.cn),點擊“礦權交易系統”-“競買人登錄”,登錄后選擇意向資源,提交競買申請,并上傳報名材料,自行選擇保證金交納銀行后,自動獲取競買保證金繳納賬號并生成“申購訂單”(本次礦業權交易需資格審查,未通過資格審查的,競買保證金交納賬號加密處理,無法顯示)。在按時、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后,在交易系統中進行保證金查詢,查詢結果有效的,自動獲得競買人資格并生成《競價資格確認書》。
申請報名材料詳見《拍賣競買須知》。
七、競買保證金交納及處置要求
(一)競買人交納保證金的付款賬戶與注冊錄入的基本賬戶一致,需按時足額交納至競買保證金賬戶。
(二)競買人交納保證金時,付款人名稱須與競買人名稱完全一致,嚴禁非競買人代替交納競買保證金,否則交入的款項無效。
(三)拍賣活動結束后,競得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抵作采礦權出讓收益金(不計利息);5個工作日內通知未競得的競買人辦理競買保證金退還手續原路徑退回保證金(不計利息)。
(四)項目發生終止的,在相關公告發布后5個工作日內原路徑退回競買保證金(不計利息)。
(五)法律法規有相關規定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八、確定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一)本次礦業權出讓采取無底價拍賣。
(二)報價方式和增價幅度
交易采取網上報價方式進行,競價增價幅度:人民幣100萬元或100萬元的整數倍。
(三)確定競得人
在競價結束后,按照《河南省礦業權出讓交易實施細則》第三條規定確定競得人。
九、成交結果公示、成交確認及合同簽訂
成交結果公示、成交確認書和出讓合同簽訂詳見《拍賣出讓須知》。
十、注意事項及風險提示
競買(申請)人應周知以下風險提示:
(一)礦產資源開采屬高風險投資,存在不可預見的地質、技術、環境、政策及外部實施條件變化等風險,本次拍賣項目雖有儲量報告,但因地質勘查工作局限性和成礦地質條件的復雜性,儲量報告中礦體的規模、形態、儲量、品位等可能與實際開采有偏差,存在不可預見的風險。對此,競買人應充分作出科學的投資分析和投資決策,評估投資風險。在礦山生產、開發利用過程中所產生的投資風險、采礦風險、安全風險、國家(行業)相關政策法規風險等,均由采礦權競得人自行承擔,競買人自愿參與競買即視為已經充分了解、認可,對提示的風險完全接受,并自愿承擔風險。
(二)本次出讓采礦權不組織現場踏勘,競買申請一經提交,即視為競買人己進行現場踏勘,對擬出讓采礦權范圍及范圍內地表自然資源要素、交通、勘查開發條件等無異議,熟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相關產業政策,并對出讓文件內容和出讓采礦權情況無異議并全部接受。不得以勘查工作程度、資源儲量、開采條件、發生不可抗力等為由向出讓方提出退款、索賠、延長開采期限等要求。
(三)競得人競得采礦權后須自行辦理開采工作需要的用地、環保、安全、水利等相關手續,自行解決涉及林權、道路、地表附著物、社群關系等問題。若上述手續未完善或問題未解決導致無法實施開采、生產等活動的,競得人自愿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風險和損失,出讓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出讓方和交易機構均不承擔責任。
十一、對交易采礦權提出異議的方式
對本次拍賣交易有異議的,請在公告期內以書面方式提出。
十二、違約責任和爭議處理
(一)競買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
1、競買人之間串通報價,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
2、競買人弄虛作假,騙取競買資格;
3、構成違約的其他行為。
依照《河南省礦業權出讓交易實施細則》第三十四條相關規定處理。請競買人登錄駐馬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點擊政策法規窗口,認真閱讀《河南省礦業權出讓交易實施細則》。
(二)競得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
1、未履行出讓公告和出讓文件約定義務;
2、逾期不簽訂或拒絕簽訂成交確認書;
3、逾期不簽訂或拒絕簽訂礦業權出讓合同;
4、逾期或拒絕繳納礦業權出讓收益或者其他相關費用的;
5、提供虛假文件或者隱瞞事實;
6、向主管部門或駐馬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行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當手段競得;
7、構成違約的其他行為。
依照《河南省礦業權出讓交易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相關規定處理。請競買人登錄駐馬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點擊政策法規窗口,認真閱讀《河南省礦業權出讓交易實施細則》。
(三)交易過程中發生爭議,合同有約定的,按合同執行;合同未約定的,由爭議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失信聯合懲戒相關提示
競買人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采礦權出讓競買,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將按照《印發〈關于對公共資源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備忘錄〉的通知》(發改法規〔2018〕457號)的規定,對相關失信
企業http://www.stonebuy.com/enterprise/和失信個人實施聯合懲戒。
競買人不具備競買資格的、不按拍賣文件要求參加資格審查的、競得人不按照拍賣文件要求按時簽訂成交確認書、出讓合同或不繳納出讓收益的,將依據《河南省社會信用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相關規定,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
十四、其他事項
(一)本次出讓公告等相關信息同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網站、駐馬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網站、駐馬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發布。出讓信息如有變更,變更事項在上述網站發布,請意向競買人密切關注。
(二)本次拍賣只接受網上報價,不接受現場書面報價以及電話、郵寄、口頭等方式報價。
(三)本公告所指時間均為北京時間,所指資金均為人民幣。
(四)本公告未載明的事項,以拍賣須知為準。
(五)本次出讓公告其他未盡事宜,由駐馬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駐馬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解釋和通知。
(六)競買人可登陸駐馬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點擊“辦事指南”-“服務指南”-“礦權交易”,查看礦權競買人操作手冊。
十五、聯系方式
(一)駐馬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聯系人:王先生 聯系電話:0396-2613018
聯系地址:駐馬店市驛城區文明路1198號
(二)駐馬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聯系人:李女士 聯系電話:2618229
聯系地址:駐馬店市驛城區文明路1196號
(三)網上交易系統技術支持
聯系人:馬先生 聯系電話:0396-2613088
聯系地址:駐馬店市驛城區文明路1196號
駐馬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駐馬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