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成功出讓的礦山資源儲量超1.5億噸,設計年生產規模990萬噸,出讓年限13年。另外,競得人還需在競得礦權3年內投資不少于25.5億,完成海陽東港建設,并通過海陽市政府組織的聯合驗收。
該礦位于山東海陽市辛安鎮茂梓集村,礦區面積0.748平方公里。礦區范圍內建筑用石料總資源量礦石量5579.4萬方(15360.1萬噸)。其中建筑用砂巖礦資源量礦石量4644.8萬方(12779.2萬噸);建筑用安山巖礦資源量礦石量934.6萬方(2580.9萬噸)。
根據海陽市委常委會議和海陽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決定,競買人競得礦權后,需在3年內投資不少于25.5億,完成海陽東港建設,并通過海陽市政府組織的聯合驗收;在此期間,采礦權不得抵押及轉讓(包括股權轉讓)。
如沒能按期按標準完成港口建設或未經海陽市政府組織的驗收合格,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礦權不再出讓,由甲方現狀收回,乙方需將3年采礦收入繳還給甲方,乙方的投入不予補償,由乙方自行完成清退工作,并按甲方限定的期限進行交接,乙方以礦山進行的信用貸款、融資等產生的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
在礦山建設過程中,競得人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開展綠色礦山建設,承擔綠色礦山建設主體責任,依據綠色礦山標準要求進行礦山規劃、設計、建設和運營管理,確保在投產之前使礦山環境面貌、開發利用方式、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現代化礦山建議、礦地和諧和
企業http://www.stonebuy.com/enterprise/文化形象等各方面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競得人要按照采礦權出讓合同約定時限、在投產前建成綠色礦山并通過第三方評估。競得人未履行或者未完成采礦權出讓合同約定的綠色礦山建設目標任務的,采礦權出讓人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競得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