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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超額完成修復任務。采取自然恢復、工程修復及再利用等方式將裸露地面復墾為耕地、園地、林地,有效解決礦區地質災害隱患等問題,實施廢棄露天礦山生態修復項目2個,修復圖斑60個,修復總面積89.18公頃,超額完成長江干支流沿岸10km范圍內和重點區域廢棄露天礦山生態修復績效目標。
二是有效補充耕地面積。通過前期調查、方案編制、勘察設計等環節,收集土地權屬人及村社意見,因地制宜,優先復墾耕地,并配備生產道路和排水區等農田基礎設施,共計修復治理新增耕地(旱地)21.756公頃、園地5.526公頃,林地4.7273公頃、草地14.7612公頃,其他15.0153公頃,再利用33.2597公頃。
三是切實保障群眾利益。堅持“保證安全、恢復生態、兼顧景觀”原則,全面優化土地布局,綜合利用礦區廢石,鋪設石板路、修筑圍欄、設置警示標志、保留自然岸線、種植植被,有效改善礦區生態環境,將復墾后新增耕地、果園及坑塘交付當地農民使用,緩解人多地少用地矛盾,增加農民農業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