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購材料費
依據“開發利用方案”,露天開采外購材料費為45.00元/噸,本次評估確定單位外購材料費為45.00元/噸,則:
正常生產年份材料費=年礦石產量×單位材料費
=60.00×45.00
=2700.00(萬元)
地下開采外購材料費為48.00元/噸,本次評估確定單位外購材料費為48.00元/噸,則:
正常生產年份材料費=年礦石產量×單位材料費
=60.00×48.00
=2880.00(萬元)
(2)外購燃料及動力費
依據“開發利用方案”,露天開采的外購燃料及動力費86.00元/噸,本次評估確定礦山動力費86.00元/噸。則:
正常生產年份外購燃料及動力費=年礦石產量×單位燃料及動力費
=60.00×86.00
=5160.00(萬元)
地下開采的外購燃料及動力費93.00元/噸,本次評估確定礦山動力費93.00元/噸。則:
正常生產年份外購燃料及動力費=年礦石產量×單位燃料及動力費
=60.00×93.00
=5580.00(萬元)
(3)職工薪酬費
依據“開發利用方案”,采礦單位工資及福利費12.00元/噸,選礦單位工資及福利費8.00元/噸,采選單位工資及福利為20.00元/噸。
經調查,同規模礦山的員工在300—500人之間,本項目公司員工按390人確定,依據“XX省統計局公布2010年城鎮單位職工年平均工資”統計,采礦業平均工資總額為43815元/年,由單位繳納的“五險一金”占工資總額的41.3%(養老保險21%;醫療保險9%;失業保險2%;工傷保險0.5%;生育保險0.8%;住房公積金8%)估算,則本次評估確定職工薪酬費為40.24元/噸[43815×390×(1+41.3%)÷60]。則:
正常生產年份工資及福利費=年礦石產量×單位工資及福利費
=60.00×40.24
=2414.40(萬元)
(4)修理費用
主要為機器設備的檢修、維修、維護等費用。“開發利用方案”生產成本指標中此項費用為4.00元/噸,依據《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與參數》規定,修理費用按固定資產投資中的4.00元/噸進行計算:
正常生產年份修理費用=年礦石產量×單位修理費用
=60.00×4.00
=240.00(萬元)
(5)折舊費
根據《礦業權評估參數確定指導意見》,采礦系統(剝離工程)的固定資產應按礦石產量和國家規定的計提標準提取維簡費,不再計提折舊;而固定資產投資中房屋構筑物、機器設備,應計提折舊。
本項目采用年限平均法連續折舊,按固定資產原值及各類固定資產年綜合折舊率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年折舊率=(1-預計凈殘值率)÷折舊年限×100%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年折舊率
根據前述,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折舊年限分別為25年、10年,預計凈殘值率均取5%。
①露天開采
機器設備年折舊額=機器設備原值(不含增值稅)×(1-5%)÷10×100%
=5796.97×(1-5%)÷10×100%
=550.72(萬元)
房屋建筑物年折舊額=房屋建筑物原值×(1-5%)÷25×100%
=7640.50×(1-5%)÷25×100%
=290.34(萬元)
正常生產年份折舊費合計=550.72+290.34
=841.06(萬元)
單位折舊費=841.06÷60.00
=14.02(元/噸)
故正常生產年份折舊費用合計841.06萬元,單位折舊費為14.02元/噸。
②地下開采
機器設備年折舊額=機器設備原值(不含增值稅)×(1-5%)÷10×100%
=5983.80×(1-5%)÷10×100%
=568.46(萬元)
房屋建筑物年折舊額=房屋建筑物原值×(1-5%)÷25×100%
=7767.70×(1-5%)÷25×100%
=295.17(萬元)
正常生產年份折舊費合計=568.46+295.17
=863.63(萬元)
單位折舊費=863.63÷60.00
=14.39(元/噸)
(6)安全費用
①露天開采
按4.00元/噸計算安全費用,則:
正常生產年份安全費用=年礦石產量×單位安全費用
=60.00×4.00
=240.00(萬元)
②地下開采
按8.00元/噸計算安全費用,則:
正常生產年份安全費用=年礦石產量×單位安全費用
=60.00×8.00
=480.00(萬元)
(7)維檢費
根據《礦業權評估參數確定指導意見》有關規定,維簡費及井巷工程基金應按財稅制度及國家的有關規定提取,并全額納入總成本費用中。
對采礦系統所需的更新資金(維持簡單再生產所需的固定資產性支出和費用性支出)不以固定資產投資方式考慮,而以更新費用方式直接列入經營成本。對計提維簡費的金屬礦等,按評估計算的服務年限內采出原礦量和采礦系統固定資產投資計算單位礦石折舊性質的維簡費,以按財政部門規定標準計提的維簡費扣除單位礦石折舊性質的維簡費后全部余額作為更新費用(更新性質的維簡費)。
根據財企[2004]324號財政部《關于提高冶金礦山維持簡單再生產費用標準的通知》(包括黑色金屬、有色金屬及貴金屬礦山)的規定:維簡費的提取標準為15~18元/噸。本次評估維簡費提取為15元/噸。則:
正常生產年份維簡費=年礦石產量×單位維簡費
=60.00×15.00
=900.00(萬元)
評估確定的露天開采剝離工程為3880.80萬元,礦山生產采出原礦石量725.60萬噸,年處理原礦60.00萬噸,折舊性質的單位維簡費為5.35元/噸(3880.80÷725.60),更新性質的單位維簡費為:15.00-5.35=9.65元/噸。
由此計算:年折舊性質的維簡費和更新性質的維簡費分別為321.00萬元、579.00萬元。
評估確定的地下開采井巷工程為4430.80萬元,礦山生產采出原礦石量356.01萬噸,年處理原礦60.00萬噸,經計算,折舊性質的單位維簡費為12.45元/噸(4430.80÷356.01),更新性質的單位維簡費為:15.00-12.45=2.55元/噸。
由此計算:年折舊性質的維簡費和更新性質的維簡費分別為747.00萬元、153.00萬元。
(8)管理費用
依據“開發利用方案”,分析管理費用的組成,本次評估露天開采時單位管理費用取19.67元/噸,具體項目如下:
①礦產資源補償費,根據相關規定,本次評估按銷售收入的2%計算,折合單位礦產資源補償費為5.73元/噸;
②環境治理費用2.50元/噸;
③公司經費:按銷售收入的1.2%估算的單位公司費用為3.44元/噸;
④其他管理費用8.00元/噸。
正常生產年份管理費用=年礦石產量×單位管理費用
=60.00×19.67
=1180.20(萬元)
地下開采時,因銷售收入減少,礦產資源補償費和公司經費降低,計算單位管理費用為18.61元/噸,正常生產年管理費用為1116.60萬元。
(9)銷售費用
依據“開發利用方案”,銷售費用2.50元/噸,本次評估確定銷售費用取2.50元/噸。
正常生產年份銷售費用=年礦石產量×單位銷售費用
=60.00×2.50
=150.00(萬元)
(10)財務費用
采礦權評估僅考慮流動資金貸款利息。該礦山開發所需流動資金為3189.64萬元,其中70%來源于銀行短期貸款,借款期分布于整個生產期。根據
中國http://www.stonebuy.com人民銀行2011年7月7日公布的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短期貸款利率按評估基準日執行的六個月至一年貸款年利率6.56%計算,則:
正常生產年份噸單位財務費用=流動資金×70%×貸款年利率÷生產規模
=3189.64×70%×6.56%÷60
=2.44(元/噸)
正常生產年份財務費用=60.00×2.44
=146.40(萬元)
(11)綜合成本
噸礦成本:露天232.87元/噸,井下247.24元/噸;
年成本:露天13972.06萬元/年,井下14834.63萬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