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良縣關于中央第八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的信訪舉報問題辦理情況公示(六)
根據中央第八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的D2YN202104090002號件投訴舉報環境問題查處整改要求,陸良縣人民政府成立調查組,針對反映的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現公示如下:
一、交辦問題主要內容陸良縣龍海山上及大莫古欣村山后存在多家采石場,占地較多,生產時噪音擾民,白色粉塵及白色石漿對環境污染大,粉塵導致周邊農作物無法生產。
二、核查結果陸良縣人民政府高度重視,明確由縣自然資源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陸良分局、大莫古鎮等相關鄉鎮配合,立即進行了現場調查核實和辦理。經核查,所反映情況基本屬實。
3、關于“生產時噪音擾民,白色粉塵及白色石漿對環境污染大,粉塵導致周邊農作物無法生產”的情況 經核實:10家采石場均遠離居民生活區(距離居民生活區最近的大莫古金利來采石場與大莫古新村相距2.8公里),噪音及揚塵對居民生產生活影響較小。11家
石材http://www.stonebuy.com/加工廠在生產過程中存在噪音、粉塵及石漿污染,反映情況屬實。
(圖片與文章無關,來源網絡)
①關于群眾反映的“占地較多”的問題。陸良縣自2017年起至2020年,就逐步關閉了重要生態保護區、交通沿線、水源保護區等對自然生態有重要影響的礦山,全縣99個礦山已徹底停產關閉60個,剩余生產礦山39個,礦山總量減少率達60%。關閉礦山所占土地正按計劃逐步進行恢復治理,治理完畢后將交由原集體土地所有者進行管理,減少土地占用。
②采石場主要存在群眾反映的“生產時噪音擾民,白色粉塵”的問題。涉及的10家采石場砂石料堆場都進行了覆蓋,生產場地進行灑水降塵,破碎均在封閉車間內進行,同時配備除塵器、霧炮車等設施進一步降低揚塵污染。截止2021年4月16日已基本整改到位。
(圖源網絡,與本文無關)
四、下步工作計劃:
二是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對礦業權設置實行聯勘聯審機制,對不符合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的礦山實行“一票否決制”,將礦山生態環境影響綜合評估結果作為采礦權管理的重要依據。加強礦產資源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環境保護規劃的銜接。三是加強開發和保護過程監管。以自然保護區、重要景觀區、居民集中生活區的周邊和重要交通干線、河流湖泊直觀可視范圍“三區兩線”及基本農田保護區等為重點,進一步優化采礦
企業http://www.stonebuy.com/enterprise/布局,充分考慮環境承載能力,強化監管,推進礦山轉型升級工作,減少礦山總量,提高大中型礦山比例,提高礦業集中度。
陸良縣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