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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時期,內蒙古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扛起“建設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重大政治責任,綠色礦山建設成效顯著。
規劃標準體系日益完善。制定印發了《內蒙古自治區綠色礦山建設方案》,出臺了《內蒙古自治區綠色礦山建設規劃》《內蒙古自治區綠色礦山評估辦法》《內蒙古自治區綠色礦山名錄管理辦法》等一系列制度標準,使綠色礦山建設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
示范創建工作取得突破。在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東勝、赤峰市北部和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伊敏三大區域建設綠色礦山示范區,通過優化勘查開發布局、加強礦山生態環境保護、提升資源開發利用效率、推進綠色勘查等措施,著力打造布局合理、集約高效、環境優良、礦地和諧的綠色礦業樣板區。
綠色礦山建設模式不斷創新。在綠色礦山建設過程中,通過科技引領、創新驅動,分類施策、綜合治理,綠色勘查、嚴把入口等措施,形成了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綠色礦山建設新模式。其中通遼市和國電投集團為了高質量、高標準完成2018年7月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反饋問題整改,提出“一年大變樣,三年徹底整治,打造我國高寒地區綠色礦山建設標桿”的建設目標。截至2019年底,霍林河一號露天礦累計投入2.65億元,完成1.1萬畝生態修復任務。
地質環境治理深入實施。自治區黨委、政府將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列入盟市領導班子考核體系中,并提出了具體的考核評分辦法。“十三五”期間,全區的生產礦山投入54.6億元,完成治理面積約500平方公里;各級財政投入12.9億元,完成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面積約135平方公里。
截至目前,全區已建成綠色礦山375家,52家礦山成功納入全國綠色礦山名錄(居全國第9位),完成了2020年底前建設300個自治區級綠色礦山的階段性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