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石、花崗石地面操作工藝標準
[ 發布日期:2016/6/16 9:11:37 ] 瀏覽人數: 2463
(一)材料及主要機具
1、天然大理石、花崗石的品種、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技術等級、光澤度、外觀質量要求,應符合國家標準《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花崗石建筑板塊》的規定;
2、水泥: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或礦渣硅酸水泥,其標號不宜小于425號;白水泥:白色硅酸鹽水泥,其標號不小于425號;
3、砂:中砂或粗砂,其含泥量不應大于3%;
4、礦物顏料(擦縫用)、蠟、草酸;
5、主要機具:鐵鍬、靠尺、水桶、抹子、墨斗、鋼卷尺、尼龍線、橡皮錘(或木錘)、磨石機。
(二)作業條件
1、大理石、花崗石板塊進場后,應側立堆放在室內光面相對、背面墊松木條,并在板下加墊木方。詳細核對品種、規格、數量等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有裂紋、缺棱、掉角、翹曲和表面有缺陷時,應予剔除;
2、室內抹灰(包括立門口)、地面墊層、預埋在墊層內的電管及穿通地面的管線均已完成;
3、房間內四周墻上彈好+50cm水平線;
4、施工操作前應畫出鋪設大理石地面的施工大樣圖;
5、冬期施工時操作溫度不得低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