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縫的留置方位
[ 發布日期:2015/8/24 8:44:11 ] 瀏覽人數: 2737
施工縫的位置應設置在結構受剪力較小和便于施工的部位,且應符合下列規定: 柱應留水平縫,梁、板、墻應留垂直縫。
1.施工縫應留置在基礎的頂面、梁或吊車梁牛腿的下面、吊車梁的上面、無梁樓板柱帽的下面。
2.和樓板連成整體的大斷面梁,施工縫應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mm~30 mm 處。當板下有梁托時,留置在梁托下部。
3.對于單向板,施工縫應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邊的任何位置。
4.有主次梁的樓板,宜順著次梁方向澆筑,施工縫應留置在次梁跨度中間1/3 的范圍內。
5.墻上的施工縫應留置在門洞口過梁跨中1/3 范圍內,也可留在縱橫墻的交接處。
6.樓梯上的施工縫應留在樓梯上三步的位置,并垂直于樓梯斜板。
7.水池池壁的施工縫宜留在高出底板表面200 mm~500 mm 的豎壁上。
8.雙向受力樓板、大體積混凝土、拱、殼、倉、設備基礎、多層剛架及其他復雜結構,施工縫位置應按設計要求留設。